生活中的學習… What I've learned in life…

違法救人違法嗎?

(將近兩個月沒有寫文章,因為最近實在太忙。如果你想要知道我們家的近況,看我老婆的網站會比較快!)

這幾天美國的新聞媒體報導了一則不大不小的新聞:十位來自美國Idaho和Kansas州的美南浸信會基督徒在海地因為涉嫌綁架兒童而被逮捕。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這十位來自美國的基督徒用車子載了33位他們所謂的「孤兒」(其實中間有一些父母親還健在,並不是孤兒),準備跨越邊境到海地的鄰國多明尼加。結果在邊境上被攔下來,海地的官員發現這33個兒童既沒有護照也沒有簽證,而且跟著一群不是他們爸爸媽媽的外國人。於是,這10位美國來的基督徒就被以綁架兒童的罪名拘提。

這一群基督徒的領隊Laura Silsby在被逮捕之後宣稱他們的目的是想要把這些因為地震而沒有人照顧或是爸媽無法自己照顧的兒童帶去一間位在多明尼加的孤兒院。Ms. Silsby認為這些兒童在多明尼加的孤兒院將會比留在本來就已經非常貧窮,現在又因為地震而更加混亂的海地得到更好的照顧。

之後的發展會怎麼樣我不知道,我大概也不會繼續追蹤這個新聞。之所以會寫這篇文章是因為我覺得很多的基督徒都跟這一群美國人一樣太急切的想要「幫上帝的忙」。

什麼叫做幫上帝的忙?幫上帝的忙就是當你發現情況已經很緊急了,但是不論你怎麼努力的禱告上帝似乎都沒有行動的時候,這時候很多人就會跳出來幫上帝設想,或是藉上帝之名,行一己之意。

聖經並不鼓勵基督徒違反世界上的法律。保羅在提多書中說:「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聖經中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允許信徒不遵守地上的法律:1.當政府阻止基督徒敬拜上帝(參見但以理書第三章)和2.當政府阻止基督徒宣講福音(參見使徒行傳第四章)。這十個在海地被逮捕的美國基督徒心理應該非常清楚他們所做的事情是違反海地當地法律的(帶著不是你自己又沒有身份證明的小孩進出任何國家都是違法的,這種常識還需要別人教嗎?)。但是他們仍然不惜違法的進行他們心中認為是上帝叫他們做的事情。這真的是上帝的旨意嗎?

詩篇37篇第七節說:「你當默然倚靠耶和華,耐性等候他;不要因那道路通達的和那惡謀成就的心懷不平。」讓我們一起學習耐性地等候耶和華。

BBC報導:http://news.bbc.co.uk/2/hi/americas/8499401.stm
Washington Post 報導: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02/01/AR2010020103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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