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學習… What I've learned in life…

一個男孩的故事

Emmett Till

“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 這是美國人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的名言。如果用我拙劣的翻譯能力把它翻譯的話,應該可以這樣說:「任何一處所存在的不公義都會威脅所有其他存在的公義。」再過幾天,一月十九日將是Martin Luther King, Jr.的七十六歲冥誕。美國全國將在本週一放假一天以紀念這位以自己的信仰和鮮血改變美國社會的人。你們知道MLK是我的偶像,所以在他的誕辰紀念日前夕讓我講一個關於美國民權運動的故事。

1950年代的美國正經歷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經濟復甦,社會一片欣欣向榮。然而,潛藏在這繁榮的假象之下卻是一個充滿歧視、仇恨、與不公平的國家。Emmett Till,一個很尋常的黑人男孩,因為他,美國人開始認識到自己的國家有多麼的醜陋。

Emmett Till出生於1941年美國中北部的大城芝加哥。Emmett出生一年後,他的父母便離婚了。Emmett的父親Louis Till在1943年被美軍徵調到歐洲戰場參與二次世界大戰,後來因為嚴重觸犯軍法而被軍事法庭處以死刑。臨刑前,Louis Till想到自己年幼的兒子,於是將自己唯一的遺物--一只刻著自己姓名頭一個字母L.T.的戒指寄給了遠在芝加哥的兒子和兒子的媽。

1950年代離現在其實沒有很遠。當時二次世界大戰剛剛結束,台灣前些年吵的很熱的228事件發生在1947年。1949年,中國共產黨從中國國民黨手中奪得中國大陸政權,國民黨倉皇撤退到台灣。在我們這些非美國人的想法中,當時的美國應該已經是世界上最先進、最強大、最民主的國家了。我們這些外國人所不知道的是當時的美國黑人依然活在種族隔離的政策之下–黑人不可以進入白人的餐廳、公共廁所、甚至是公車的候車室;如果在公車上看到白人,黑人必須要讓座;白人坐的位置旁邊黑人不可以坐。西元195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的判決書中判定種族隔離的學校是不合法的,這一個判決幾乎造成美國南方的白人暴動。當時的美國聯邦政府雖然有心解除種族隔離政策,但是南北兩方的白人反應差異極大。北方的白人一般來說比較能接納黑人是社會的一份子。在南方,黑人跟狗是同一個等級的。如果狗沒有人權,黑人當然也沒有人權。

White Only

生長在芝加哥的Emmett其實對於種族隔離並不是那麼的在乎。Emmett天生就是個樂觀開朗又會搞笑的孩子。他從來不缺少朋友,因為只要有Emmett在的地方總是充滿了歡笑。1955年春天,Emmett 的舅公Moses Wright從密西西比州的Money鎮來到芝加哥探訪小外孫。Emmett很開心的跟舅公相處了好幾天,在離去時,舅公邀請Emmett趁暑假的時候到密西西比來玩。Emmett的媽媽欣然答應了。

1955年7月25日是Emmett的14歲生日。Emmett的媽媽從櫃子裡拿出了Emmett的父親留下唯一的遺物交給了Emmett。在Emmett小小的心靈中其實對他的父親沒有任何的印象,但是看著這個刻著他父親姓名頭一個字母L.T.的戒指,Emmett知道這也許是他跟父親唯一剩下的連結。

八月中,Emmett收拾好背包,他即將要跟他的表弟一起搭乘火車前往密西西比的舅公家裡。臨行前,Emmett的媽媽不斷的叮嚀他要小心南方的白人。對於一個曾經生長在密西西比的人來說,Emmett的媽媽知道得太清楚那是一個怎樣醜陋與充滿不公平的社會。在臨上火車前,Emmett把手錶交給了媽媽,說他在舅公家裡應該不需要手錶。媽媽看著Emmett手上戴著的那只刻著L.T.的戒指,問他要不要把戒指也留在家裡。Emmett說不,我要讓我的朋友看看爸爸留給我的這個戒指。Emmett kissed his mom and said goodbye.

1955年8月21日,Emmett和他的表弟抵達密西西比的Money鎮。Money鎮是一個非常小的小鎮,鎮民大多是佃農。鎮上唯一的一條街也不過有著三四間雜貨店罷了。Roy Bryant,一個住在Money的白人,和他的太太Carolyn Bryant在鎮上以開雜貨店為生。

Emmett活潑開朗的個性很快地便讓他跟當地的黑人少年打成了一片。1955年8月24日,這天早上Emmett幫著他的舅公在棉花田裡採收棉花。中午過後,由於天氣實在太熱,無法繼續在田裡工作,舅公便讓Emmett自己打發下午的時間。Emmett很快的找到了他新認識的朋友,一群人便開車來到了鎮上。這天,Roy Bryant因為有事出城,因此店裡只剩下Roy的太太Carolyn。這群黑人少年經過一個上午的陽光曝曬,每個人都想著要來一罐冰冰涼涼的可口可樂。於是一群人進了雜貨店買了飲料和糖果便一一的離開了。Emmett,這個芝加哥來的黑人男孩,卻在離開雜貨店之前回頭看了老闆娘一眼。Emmett心想:「哇!好漂亮的一個老闆娘!」於是他不自覺的對老闆娘吹了個口哨。

Emmett並沒有自覺到他的行為有任何不當之處,但是在外面的其他當地黑人少年卻已經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在當時的美國南方社會,黑人連正眼看白人的女人都是不被允許的,更何況是具有挑逗性的口哨!Emmett的朋友迅速的把他拉出了雜貨店,一群人趕緊開車離去。車上除了Emmett的每一個人都在想:這下慘了,肯定要被罵死,說不定還會挨揍。

一天、兩天、三天過去了,Emmett一樣的幫著舅公採收棉花、跟著其他的黑人少年玩耍。大家漸漸的把Emmett對著白人雜貨店老闆娘吹口哨的事情給放到腦後去了。吹個口哨嘛!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1955年8月28日凌晨兩點半,Money鎮的鎮民都在還熟睡中,一輛小卡車來到了Emmett的舅公Moses Wright的家門口。Moses打開門看見兩個白人大漢帶著槍和手電筒向他走過來。「請問你們有什麼事嗎?」Moses用他蒼老的聲音問著。「我們要找Emmett Till」其中一個白人大漢答道。不等Moses回答,兩個大漢已經把他推到一旁,逕行走進他的家中。正在睡夢中的Emmett還搞不清楚狀況,就已經被兩個白人大漢帶走。

天一亮,Moses Wright便趕緊向Money鎮的警察局報案:「昨晚半夜兩個白人大漢到我家綁走了我的小外孫Emmett Till。」警方稍一詢問便知道了四天前發生在雜貨店的口哨事件。雜貨店的老闆Roy Bryant自然是最有嫌疑綁走Emmett的嫌疑犯。警方把Roy Bryant帶到警察局,Moses一眼便認出這就是夜裡到他家綁走他的外孫的兩名白人大漢中的一名。另外一個人也不需要太花心思找,那便是Roy的小舅子J. W. Milam。兩個人矢口否認他們曾經見過Emmett Till,而且也沒有人知道Emmett現在到底在哪裡。Moses Wright心裡隱約感覺到Emmett恐怕凶多吉少,因此他立刻要求全鎮的黑人朋友們幫忙尋找Emmett。

三天後,一個在Tallahatchie River釣魚的年輕人看到河岸邊的樹根中間好像卡了一個奇怪的東西。當地的警方把這個東西撈起來一看,竟然是一具屍體被人用電線和一個巨大的電扇綁在一起。由於屍體已經完全變形,因此無法辨識屍體的身份。屍體身上唯一能被辨識的東西是他手指上的一個戒指,戒指上刻著L.T.

Emmett Till的屍體在他母親的要求下很快的被送回了芝加哥。在不顧眾人的阻止下,Emmett的母親堅持要開棺親自檢查他兒子的屍體。當Emmett的母親用手撫摸她的獨子變形的屍體時,她發現她兒子的眼睛被棍棒給打出了眼眶之外、鼻子如同被菜刀剁過一樣、舌頭斷裂、下體也遭到凌虐(如果你想要看,只要上網搜尋Emmett Till就可以看得到)。Emmett的母親在悲痛之餘決定要讓全美國的人看看她的兒子是怎樣被這個號稱民主國家的高等種族凌虐至死。於是,Emmett的屍體被公開陳列在芝加哥的一間大教堂中供人公開弔唁。隔天,這位芝加哥的黑人少年在密西西比州遭人凌虐至死的新聞便登上了全美國各大報的頭條。美國各地的黑人心中的悲慟幾乎到了要爆炸的地步。於是,在美國各地的黑人與那些稍有人性的白人便展開了為期13年轟轟烈烈的人權運動。

Till's News

1955年9月19日,Roy Bryant以及J. W. Milam在密西西比州法庭被以謀殺罪起訴。四天之後,罔顧人證物證確鑿,一個全部是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以罪證不足的原因判定Roy Bryant與J. W. Milam無罪,當庭開釋。

一年後,Look雜誌的記者出高價要求Roy Bryant和J. W. Milam說出Emmett Till被謀殺的真相。(由於美國法律規定一個人不可以被以同樣的罪名對同樣的事件起訴兩次,因此就算Bryant和Milam說出他們是殺死Emmett的兇手也無法再被起訴。)Roy Bryant和J. W. Milam在金錢的誘惑下一五一十的道出了他們如何從Moses Wright家中帶走Emmett Till,然後如何將他凌虐至死的經過….

我要說的故事到這裡結束了。我想要告訴你們的是,社會的公平和公義是我們每一個人的責任。當我們看到社會上的弱勢團體在陳情的時候,不要以為跟我們沒有關係。也許你我很幸運的不是這個社會上弱勢團體的一份子,但是就如金恩博士所說的「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你我如果不為了社會的公平和公義盡一分力,我們也就默默的參與了謀殺Emmett Till的行動。

Eyes on the Prize

「民主社會」不是白白得來的。就算在美國這樣一個國家,民主也是用無數人(其中恐怕最多的是黑人)的鮮血所一點一滴澆灌出來的。 上週一是美國Martin Luther King, Jr.(台灣翻譯作金恩博士)的誕辰紀念日。MLK是美國歷史上非常有名的一位民權運動領袖。他在西元1968年四月四日在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遭人刺殺,時年39歲。MLK是美國歷史上唯一一位沒有當過美國總統但是他的生日卻被當成國定假日來慶祝的一個人。 我想大部分的中國人和台灣人對於MLK唯一的認識就是他最有名的那一份演說:I have a dream。這篇講稿是我高中英文課本中的一課。對於當時十幾歲的我來說,I have a dream就像當時英文課本中其他的課文一樣,只是為了考試非讀不可的一篇英文文章罷了。我從來沒有想過要去了解MLK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或是這篇有名的演說發生在怎麼樣的一個時代歷史背景下。這樣的情形直到我去Florida State University讀博士班才有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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